山西中升钢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西中升钢铁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建设1×155t炼钢转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的申请》(中升申字〔2021〕72号)、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关于山西中升钢铁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建设1×155t炼钢转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报告》(晋环服务评估函〔2021〕15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山西中升钢铁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建设1×155t炼钢转炉项目位于临汾市襄汾县永固乡永固协同发展产业园,山西中升钢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有2×60吨炼钢转炉,产能置换建设1座155吨顶底复吹转炉、1座155吨LF钢包精炼炉、1台12机12流方坯连铸机及25000Nm3/h制氧站等设施。项目总投资794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40万元。
该项目选址和建设内容符合《山西省“十三五”冶金工业发展规划》《襄汾县永固协同发展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0)》《关于襄汾县永固协同发展产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临行审函〔2021〕117号)。原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18年8月对《山西中升钢铁有限公司1×155t炼钢转炉产能置换方案公告》(2018年第3号)予以公告。依据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评估报告(晋环服务评估函〔2021〕151号)及结论,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襄汾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后,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改善有一定的作用。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料贮存。新建炼钢车间原料库主要有散装料库及合金料库。原料库为全封闭料库,在原料库内配备高效干雾系统等抑尘措施;炼钢工序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均采取密闭、封闭措施控制。
2.炼钢废气。转炉一次烟气设置1套新型OG法+双塔一文湿法除尘工艺处理;转炉二次烟气采用布袋除尘系统处理;转炉三次烟气、连铸机浇注、火焰切割、铁水中间包倾翻工位烟气共用一套布袋除尘系统处理;LF精炼炉及KR铁水预处理烟气共用一套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地下料仓,仓顶、物料运输转运点共用一套布袋除尘系统处理;高位料仓,仓顶、物料运输转运点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钢渣焖渣系统烟气采用一套高效喷雾洗涤塔+湿电除尘器处理。上述炼钢工序中,颗粒物排放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49-2020)中排放限值要求和《关于推进我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28号)要求。
3.其他污染排放环节。施工场地、施工道路须每日洒水,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露天堆放的散状物料实施全覆盖。施工物料采用清洁能源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的封闭厢式车辆运输,严格控制车速,运输公路全部进行硬化,加强工业场地扬尘控制。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清污分流、循环使用等节约水资源技术,高水质系统的排水作为低水质系统的补充水,实现全厂废水串级利用不外排。
净循环水系统设旁滤器、加药装置,出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排入浊循环水系统重复利用。转炉浊循环水系统废水采用分离机+斜板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连铸浊循环水系统废水采用高效沉淀池+浊水净环装置+陶瓷膜过滤器处理后循环使用;钢渣浊循环水系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各浊循环水系统排水排入公司现有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
针对可能产生的土壤污染区域,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一次烟气净化系统水处理区、连铸浊环水处理区、转炉闷渣区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确保防渗层Mb≥6.0m,K≤1×10-7cm/s要求;各炼钢车间、新建制氧站、除尘系统区域及散装、合金库等区域为一般防渗区,确保防渗层Mb≥1.5m,K≤1×10-7cm/s。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
各废气环节收集的除尘灰返回烧结系统进行综合利用;氧化铁皮、炼钢污泥等返回烧结工序综合利用;连铸废边角料返回转炉炼钢回用;废耐火材料由耐火材料供应企业回收或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钢渣及脱硫渣依托公司现有钢渣处理车间进行高效棒磨磁选回收金属铁素后返回炼钢生产利用,磁选粉返回烧结生产利用,尾渣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送山西高义钢铁有限公司备用渣场处置。你公司要抓紧办理自有备用渣场的相关手续并尽早建成投运。制氧站产生的废滤芯、废分子筛由厂家统一回收。废矿物油、隔油废水的浮油浮渣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过程中的空气动力性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措施,对机械动力性噪声采取隔声、基础减振、设置操作隔音室,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同时利用厂房建筑、植被绿化等有效降低设备噪声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噪声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五)严格落实其他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标志牌,在转炉二次烟气排气筒按要求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六)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要求。此次转炉改造项目不涉及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为125米,未超出厂界,不涉及搬迁。综合考虑全厂环境防护要求,报告书结合大气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最终确定厂界北侧140米、西侧276米、东料场外厂界东侧205米的区域为环境防护区域,涉及38户居民。按照襄汾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山西中升钢铁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建设1×155吨炼钢转炉项目涉及居民搬迁实施方案及承诺函》(襄政函〔2021〕21号),目前将南董村东北方向已建成的还迁小区优先用于安置本次防护距离涉及的38户居民,并承诺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搬迁工作。下步,你公司要配合县政府做好防护距离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不得新建住宅、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
(七)目前公司大宗物料运输依托铁路运至侯马北站,公司拟新建铁路专用线,全长约9km,预计2025年建成,届时山西中升钢铁有限公司全厂大宗物料和产品铁路运输比例将不低于80%。过渡期间采用新能源车辆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全密闭绿色车辆运输,厂区内部粉状物料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设备、罐车等方式密闭输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方案,主要排放设施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减排措施及错峰运输方案,严禁重型柴油货车运输。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出现问题及时得到妥善处理,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区域削减方案,为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49.26t/a。按照倍量削减要求,襄汾县人民政府以《关于山西中升钢铁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建设1×155t炼钢转炉项目排放污染物削减方案的审核意见及承诺函》(襄政函〔2021〕15号)确定了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来源。襄汾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承诺负责各削减措施在项目投运前落实到位,否则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四、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五、我厅委托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襄汾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襄汾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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